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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精神赔偿,协议离婚后能否索精神损害赔偿?

咨询时间:20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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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你好,请问协议离婚后能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我离婚刚半年,是因为家庭暴力离的。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个精神损害赔偿,以离婚为前提,可以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提出,不过,也不是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起,离婚之后,法律还赋予了无过错方在一定时间段内“秋后算账”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又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你离婚的协议没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意味着放弃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办理离婚手续也才半年,现在向前夫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犹未为晚,只要证据充足,必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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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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