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结婚,现孩子12岁。2010年因男方有了第三者导致感情不合。男方现与第三者同居不回家尽有两年,也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我无工作,我固定收入,住房是男方单位房无产权。 申请离婚,我和孩子无处居住;不离婚他这样对我和孩子算什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