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离婚3年了,孩子判给她爸爸,我是个低收入的打工者,每月付抚养费300元,教育费医疗费一人一半。我一直自觉把钱打入对方卡里,可过年或者孩子放假了他们就是不同意让孩子跟我住几天,所以这抚养费我付的就是不舒服了,这几个月没有付,她爸爸就一直追债,话也说的难听,我说那我只要求我什么时候想孩子跟我住几天的话你们要同意,否则就不出钱了。我已经再婚,现怀孕在身,马上准备辞掉工作了,也要靠现在的老公生活了。我现在的丈夫没有义务付我以前孩子的抚养费的吧?我可以只付每月的抚养费,教育费可以减免吗?等我以后有了工作了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