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孕妇,由于和老公吵架后他提出离婚,现在离婚的关键是财产问题和我肚子孩子的问题,因为我们的房子是共同财产,但是买房时欠了很多债务,并且还有一个男孩子9岁了,现在又怀了个二胎7个月了,请教一下怎么才能离婚更完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妻子怀孕了是否可以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有什么不同?”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进行的一种特殊保护。
如果双方感情不和,妻子在怀孕期间同意与丈夫离婚,对离婚后孩子的相关问题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此项规定也可不适用。
从以上的说明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夫妻感情不和,妻子怀孕了,并且妻子不同意离婚,丈夫是无权提出离婚的。
在妻子无重大过错原则前提下,是不能诉至法院离婚(不能走诉讼离婚的程序)。
如果妻子同意离婚,双方可以直接协议离婚。
从这里我们知道,妻子在怀孕期间,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同意离婚的程序和普通的离婚程序还是有所不同的。
夫妻感情破裂,婚姻走到尽头,在子女出生或无子女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即可协议离婚,对离婚条件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至法院诉讼离婚。
但是在妻子怀孕了,不论男方还是女方都不能感情用事,一意孤行,应咨询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您解决相关疑问,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