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两年现在老公在外有外遇,结婚后买过一辆车,是他父亲出钱买的,户名是我老公的,但是就在前一个月他把户名过户给了他的父亲,而在这期间我们是一直分居的现在分居快半年了,这个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还有就是他和我离婚的条件是把当初结婚时他家给我的10万元钱让我退还给他,那是他们赠予我的还需要退还吗?我都已经生孩子了,刚刚一周岁,我离婚不带小孩儿他还要我每月付1500的抚养费,这个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