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孩子现在已经5个多月了,但是仍没有户口,我于2011年9月16日结婚,但是我已经怀孕2个月,当时在镇政府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已经检查出我怀孕了,自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再去镇政府那里接受定期孕检,等2012年4月份的时候我要求去领准生证,因为孩子还有一个月就出生了,医院需要,但是到镇政府领的时候,他们说我未婚先育要罚钱,而且不让领准生证,后来把准生证的盖章的一页给撕了一半,给了另一半,就这样,我拿着另一半不全的准生证去的医院生的孩子,孩子出声需要办户口,但是那镇政府又说我未婚先育又不按时接受孕检要罚钱,还要求我必须带环,才能办户口,我是剖腹产生的孩子,带环也得需要半年,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您,能不能帮我弄清楚到底是我错了,还是镇政府错了? 还有一个问题,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是德州的,我老公是聊城的,结婚证、孩子的准生证上面都是写着在聊城办的,但是,我想让孩子随我的户口,请问可以么?镇政府说孩子的户口已经报上去了,就等着我带环,然后让我老公拿着他的身份证 、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去办户口,我就很奇怪,到底孩子的户口是办了还是没办?他们所说的报上去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