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家庭主妇,对我家的经济状况知道很少。他负责挣钱养家,我负责带三个孩子。我丈夫经常对我实行家庭暴力,只有一次我有医院证明和照片。也有撕烂的衣服,孩子也可以证明。他还和情人同居,我有他当着情人打我时的录音,孩子也在场。请问我能用这两种理由起诉离婚吗?我能得到赔偿吗?如果他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我没工作,三个孩子会怎么判?我这情况必须请律师吗?因为我没有经济实力。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