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7岁的时候【1990年】结婚,【1991年和1992年各有了一子、一女】,因为结婚时不到法定年龄,用我姐姐的名字办理了结婚证,请问这样属于事实婚姻吗?我们现在无法在共同生活了,我们没有财产分割、没有子女抚养纠纷。我现在还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