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北京户口,女方河北户口,通过婚介所相识,于2002年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发现女方好逸恶劳终日赌博且与他人发生不正常关系,双方感情破裂于05年分居,双方无子女,男方多次提出离婚均被女方拒绝并恶意拖延,女方一直居住在北京,男方熟知具体居住地点,现男方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离婚问题,由于已经分开时间较长许久为曾见面,故无法提供女方居住证明,不知如何可以立案?特想聘请律师帮忙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