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他突然提出离婚未果后,抛弃病妻和13岁的孩子离家,至今两年有余未回。现在我提出离婚,法院公告他又不到场。现在我递交给法庭的证据:(1) 医院出据的病情证明,部分医药处方,部分缴费发票,本人身体现状等证据能证明:我患长期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生活困难. (2)有人证即被告两年前经商附近村民的出庭证言和被告儿子的出庭证言以及物证即被告与女青年的通话录音记录等证据能证明:被告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一女青年有不正当关系,双方勾搭成奸。(3)有被告打原告我的照片,以及我的报案记录的证据能证明:被告虐待妻子,往死里打妻子(打太阳穴). (4)有被告儿子的证言,被告二弟的证言,被告村委主任的证言,被告母亲的证言,这些证据能证明:被告从2010年10月至今两年有余不管未成年儿子和有病的妻子,不尽责任,遗弃家庭成员,抛妻弃子。(5)有法庭卷宗证明:两年前被告起诉时同意将房产交给婚生子所有。2012年8月,因被告不到场,法庭也笔录了被告的二弟,被告母亲,他们都同意将房产交给被告的婚生子所有。原告我也同意将房产交给婚生子所有。(6)共同财产: 乡下接受被告父辈赠予的瓦房两间,街上门面一个大约价值12万—15万.共同债务: 有借据和人证证明原告和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40000.00元即共同卖房时原告借的17000.00元;被告抛妻弃子两年间原告借债23000.00元用于患病治疗费,履行抚养儿子义务的费用等家庭开支。 请问(1)离婚时,被告不到场,可以将房产判给婚生子吗? (2)被告不到场,如果不能将房产判给婚生子,在我不要被告给予儿子的教育抚养费和不要他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下(联系不上被告,被告也无法给抚养费和偿还共同债务),房产判给我可以吗? (3)被告不到场,我也无钱购买此共同财产,可以申请法院评估拍卖吗? (4)被告不到场,还有其他处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方法吗? 虔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