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35岁的失地农转非女性。现在准备离婚,有一些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我婚姻的基本情况是:结婚15年,有一婚生女孩13岁,从1998年结婚至2007年这段时间,因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很好,我一直在家附近打工。从2007年经济情况好转后便在家经营家庭客栈,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开支,余下的全都给予老公用于其他生意运作。平时我手边的活动资金约一万元左右。现在家庭财产有两辆汽车(分别为广本、东本crv),自建房1000平方、商品房140平方(按揭),现金具体不清楚,请问,我该如何要求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