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就是现在我们都有意离婚,但是在我的名下有一套房产。这个房产是我们婚后买的第二套房。贷款13万。还了1年多。有一年的时间的房贷是他出的钱。自从我们谈了离婚的意思后,他就没给钱了。因为他在外地工作有一年多,说是也不打算回来。但是我们有一个孩子。现在我还能要求他负担房贷和孩子的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