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易老师: 您好! 本人跟前夫是在广州读大专的时候认识。两人在2006年结婚,在今年10月8日签字离婚,离婚后我看清楚离婚协议书,给家人看了,才知道,是前夫和家人合计,早就咨询好律师,让我签的一份对他们有利,对我处处为难的协议书。当时,为了孩子有相对好的读书环境和生活环境,我就忍痛让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给前夫。离婚前的那段时间,自己的工作又刚好很忙,白天,忙工作,晚上回来照顾孩子,加上跟他们家人相处得很辛苦,我也想早点解决。前夫当时说,如果我不愿意离婚,他们也会起诉上法庭,申诉离婚,我就不想上法庭,不想大家变了仇人似的。又怕我娘家担心,我奶奶前两年中风了,走动也不便,妈妈又要开铺,又要照顾奶奶。而且,当时前夫答应了过年过节会带孩子们跟我回娘家。还有,前夫说送孩子去最好的寄宿学校读书,这样就不会受到家庭的影响,一个星期见一次,孩子跟谁都关系不大。 还有,前夫说他姐姐和爸爸逼迫他,去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遗书,遗书的内容是:他本人如有什么意外,他的财产将全部归他爸爸所有。他当时说得自己很可怜,想不到他爸爸和姐姐这样对他。他当时还跟之前带过我孩子的那个保姆说过这个事情。他说我跟他离婚后,他就马上去撤销这份遗书,因为他家里说怕我为了他的财产害他。所以故意叫他去签遗书,可是,我是怕她姐姐害她,遗书已经签了,万一他有什么事,最大的受益人将会是她的姐姐。因为,她姐姐一直为了家产,破坏家庭和谐。加上,他又说,他们逼得他很紧,再不签协议书,她姐姐就会向他爸爸介绍律师,到时候,真的要上法庭了。而我当时还比较信任前夫,因为毕竟大家曾经那么深爱过,我也不想大家弄上法庭,真的变成仇人了。于是,在那么苛刻的离婚协议书,我也签了,现在,我回想起来,他说的什么遗书都是假的,他一方面博取我同情,另一方面利用我对他和孩子的爱。请问我如何收集材料,证明他是骗婚,如何更有力的推翻离婚协议书?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把要咨询的内容又细分为以下4点,请看: 1.结婚后生了两个男孩,一个于2007年7月出生,一个于2008年8月出生。因为结婚后家庭矛盾大,前夫的爸爸妈妈都很野蛮,很势利,尤其是前夫的姐姐和姐夫为了家产,在前夫的爸爸妈妈面前挑拨事非,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2009年,就发现丈夫有外遇的迹象,可是,自己当时真的没有法律意识,我没有去追查。这个请问现在还可以查吗? 2.. 小的那个孩子,当时,他们家人没有跟我商量过,前夫的爸爸妈妈听了前夫姐姐的意见,把小孩的户口办成了领养,领养父母是前夫的姐姐和姐夫。我查过,他们也不符合领养条件。 万一真的把这件事供出来,谁的责任最大,我和前夫,他姐姐和姐夫,包括前夫的爸妈,法律上需要追究吗?还有,孩子的儿童保健手册在我手中,但是出生纸不在我手中,法律上只有大的孩子时我的儿子,现在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问保健手册可以作为我和孩子的母子关系吗? 3..就今年9月底的一天早上,我起床,像平时那样叫两个孩子起来涮牙,洗脸,换衣服,当时又赶着上班,大的那个孩子不听话,我当时顺手拿了一支放在桌上的木条子,当时,因为早上,有点黑,我没开灯,只是想拿来吓唬一下孩子,可是,他看我没打他,都还是不听,于是,我就用力把木条打了一下红木的家私,木条就断了,当时,我收拾了一下,丢到垃圾筒。没想到,晚上回来后,孩子的爷爷就大发雷霆,说什么,谁把我的尺子弄坏了,还说粗话。其实他明知道是我弄坏了,我当时诚恳的说;尺子是我弄坏了,我当时真的没有看清楚,当时有点黑,我以为是条木棍子,我还跟他“说对不起,我去买把新的尺子给你”。 当天晚饭后,我就上楼准备帮孩子们洗澡,收衣服时,发现,我晾在外面的那条裙子被撕烂了。我当时也估计到怎么回事了,我本来想以为一条烂了就算了,没想到,回到房间,看到,凳子上的几件上衣还2条裤子都给剪烂或撕烂了。我当时,真的无法忍受了,我就跟大的孩子说:你看,妈妈的衣服被人弄块了,还这么多件。 没想到5岁的孩子,马上就回答我说:肯定是爷爷弄块你的了,叫他赔给你。我当时听了,也很安慰,孩子懂事了。我当时把那些被弄块的衣服用袋子装着,当天就拿去了我一个朋友那里。请问这是属于家庭暴力吗?我可以告他吗? 5岁孩子可以作为人证吗? 还有,之前在帮我带过孩子的保姆,她跟他们家人相处,也有些事情,可以证明他们家人的野蛮不讲道理,保姆可以作证吗? 4. 因为家庭矛盾大,没有家庭温暖,上年,有时候,会带着孩子出去体育场散散步,有时候,会跟朋友出去唱唱歌。他们家人就恶言说我:出去做舞女,特别是前夫的爸爸,是个很没有道德的人,我们离婚后,他在他的朋友亲戚面前说我:出去做舞女,连孩子都不要。他这样说,就是为了掩饰他们家人对我的过分,把错都推在我那里。请问,这个可以告他侵犯人身权利吗?如果可以,我该如何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