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老婆在今年7月离婚了,是我诉讼离婚的,离婚时她说家中没有存款,我信了,所以没有进行存款分割,可是这个月她却购买了一辆价值26万的汽车,我怀疑她离婚时隐瞒了我们的共同财产,我是否有权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如果可以,我该提供哪些证据?另外要说明的是我们结婚十五年,我一直不知道她每月的工资收入和奖金,也不知道她将钱存在了哪个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