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您好:我遇到了很头疼的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的爸爸是跟随父母做生意的,他一年的收入很不固定,但在我们结婚前生意的合伙人和男方的爸爸商量每人每年出7000元(7000x2=14000元)做为工资给男方,现在我们协议离婚,孩子现在11个月由我带(男孩)但他请了一个代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由于他的工资收入不固定,只能按当地水平支付即(一次性付清36000左右),我按照他每年收入14000元计算,17年是71000左右,可对方却拒绝支付,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