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一婚姻不幸为由追求公司新来的单纯女员工,长达四年时间,后又突然要求分手,分手后,男方泄露女方手机号给原配,该原配到公司闹,到总经理办公室闹,电话威胁女方要事件闹大,无法上班等;造成女方工作及精神均受到严重影响, 后多次到办公室找领导要求停办女方工作; 请问鉴于以上情况,所谓第三者的女员工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