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急!急!您好,我侄女和她前夫是今年5月份法院判的离婚。因为婚后买房时向我们这些亲戚们借了几万块钱。当时法院判的是孩子归男方抚养,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可到现在他们都已经离婚了,钱一分钱都没还。我们去法院咨询,法院说我们的借条已经超过了两年了不被法律保护了,打官司也不一定会打得赢。当时他们的离婚判决书上是肯定了这些债务的,只是没有明确划分一人还多少。像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法院说的借条过了两年就不被法律保护这是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