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爱人于2006年由于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有一女孩交归母亲抚养。离婚时我处于失业状态,考虑母亲一人带孩子非常不容易,自愿放弃所有财产交给女方,并承担抚养费每月500元。时至今日,女方以物价上涨为由,提出增加抚养费。而我在此期间一直无稳定收入,最近已失业在家近半年,无力负担更多,甚至目前的都已力不从心。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