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远方的朋友向你咨询点事不知能否给解答93年我同志调走,把所居住的公房单位领导分给我居住,但我们之间没有办理房产置换手续房产权还属于他。但房租金每月从94年就从我工资扣缴。2003年我与前妻离婚,她无职业,当时考虑孩子,经法院调解由前妻暂时居住,可她一天没住并对外出租牟取私利还不交居住期间的取暖费和房租金。通过起诉法院才结清六年所欠费用,但我想收回她的居住权法院说我无权收回。房主现在也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我想求名师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