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在1980年结婚但是未领结婚证,现丈夫有赌博恶习并屡教不改,多次从家偷钱出去几天不回,现想离婚,在无结婚证的情况下我想问下律师,我们的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