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苏州婚姻律师  >  免费婚姻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咨询时间:2013-02-06
免费咨询婚姻法律问题:15810716153(同微信)

咨询内容:

我是今年结婚的,我们夫妻开了个服装店,我们家有一栋3层楼,因为是农村没有办房产证而且我一直和父母住,没有分家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了。因此我想问一下,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朱宏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回答相关问题。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可以以此为标准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若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各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有财产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我们已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离婚纠纷!
 

婚姻相关咨询

专业、高效、负责,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婚姻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苏州婚姻律师推荐

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8号

苏州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苏州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结婚、离婚法律咨询、新婚姻法结婚、离婚财产知识、案例查询,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纠纷!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