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自认为自己在婚姻生活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现在我和老公离婚了,我是否能向对方主张离婚经济补偿,还有就是离婚经济补偿数额如何确定呢?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一方提出离婚经济补偿,该如何确定补偿数额”这个问题。
补偿数额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
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
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二、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
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
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三、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
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