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和丈夫现在闹离婚,我自认为自己在婚姻生活期间为这个家庭付出较多,不仅照顾孩子,服侍老人,还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我能否离婚时提出离婚经济补偿?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一方想要提出离婚经济补偿的话,有哪些条件”这个问题。
首先,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
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
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
其次,请求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
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
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
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最后,要在离婚时提出。
这种补偿请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