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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要具备什么条件?

咨询时间:201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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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是这样的,我在离婚的时候基本自己什么钱都没有了,现在自己吃饭都困难,男方他经济实力挺好的,他是否在这个时候应该给予我经济帮助,这个需要什么条件吗?

朱宏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要具备什么条件”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

二、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条件是什么?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离婚时一方都可以向另一方提起经济帮助要求的。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经济帮助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时间上看,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候所发生的困难都可以要求帮助。

(二)从经济条件上看,受帮助的一方有生活困难。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从另一方的经济能力来看,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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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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