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最近我发现老公出轨了,他被人看到和另外一个女人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他的这种行为,我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我是否可以因此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否解释下。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一方实施哪些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这个问题。
违法行为指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也即是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禁止性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予以损害赔偿,其它行为不予赔偿:
一、重婚。
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
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侮辱、强迫劳动、限制自由等各种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遗弃是对年老、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虐待、遗弃情节恶劣的,构成刑法上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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