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这样的,我去年给男方生了一个孩子,不过这个孩子不是婚生子女,现在男方不愿意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等相关费用,我现在想要起诉到法院,最终确认他们的血缘关系,保护孩子的权益,这样可以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中,强制认领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一、强制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自动认领时,有关当事人以充分的证据诉至法院,由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之间的血缘关系。
强制认领的根本目的在于制裁逃避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强制认领以非婚生子女与认领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为前提,因此,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强制认领的发生原因和事实,如证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与生母存在同居事实,或通过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等。
提起强制认领的请求权人一般是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非婚生子女本人。
有的国家还规定了强制认领的诉讼时效,大多数国家规定为一年,有的国家则规定为二年。
二、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对非婚生子女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这个环节可以使非婚生子女变成婚生,也可以使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真正意义上使得他们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