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这样的,现在我已经21岁了,自己现在一个人根本无法生活下去,去年因为出车祸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但是我父母一点也不肯支持我生活,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支付相应抚育费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还需要给付抚育费吗”这个问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上述描述,你的父母仍需负担你相应的抚育费。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