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下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离婚了,当然,是他出轨的,因此我所分得的财产是大部分。我们有一个儿子,本来应该是我们双方共同出钱来抚养的。当然我自己也养得了,但是他作为父亲,我觉得应该是要给抚养费的,但是他说他已经没有抚养权了,就不给抚养费。请问这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的问题。
只要是离婚,离婚后都会产生纠纷,或关于子女,或关于财产。
对这种情况,最好了解法律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由此可知,不论子女由谁抚养,不论财产如何分配。
只要是孩子的父母亲,就应该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因此他是不能推卸的。
其实您这样的情况,也应该有你老公不服财产分配有关,您的老公既然不愿意给这笔抚养费,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所以他不愿意给。
您可以先跟他协商抚养费怎么出,尽量公平就行。
就算对方无理取闹,您还可以诉诸法院,由法院来判决。
如果您对这种财产纠纷的解决不是很清楚的话,建议您找专业法律人员先行了解。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来电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