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您一下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我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是我一直把他当自己的亲生孩子。我跟他生母结婚10年了,他也12岁了,现在我跟他母亲闹离婚,我想要亲自抚养他。请问,我可以要求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继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一、什么是继父母
所谓继父母,指子女对母亲或父亲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
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
或者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
在通常情况下,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姻亲范围。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或者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二、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权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并不必然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他们之间才产生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的关系。
我国立法对如何认定抚养教育关系的成立没有作具体规定,但通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抚养教育关系成立:
(一)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负担了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继子女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
(二)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虽主要由生父或生母负担,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