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是给谁的,我跟孩子的母亲就要离婚了,我有稳定的工作,舒适的环境,绝对能照顾好孩子。但是孩子的母亲离开了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小职员,相比起来我觉得我更能抚养孩子才对。但是她说孩子才1岁,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由他抚养。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情况孩子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孩子还小,根据法律的规定,应该是由母亲抚养的。
其实孩子母亲的条件怎么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真心的对孩子好。
如果您要争夺这个抚养权,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看她是不是能照顾好孩子,比如在学习生活环境、个人习性等等。
从这些方面着手,还是有机会拿回孩子抚养权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