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一年前我和我丈夫离婚了,当时孩子是判给他的,但是由于他生意忙,都不能好好的照顾孩子,所以我想重新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问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如果可以的话,那要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1、离婚夫妻可通过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但须考虑子女的意愿。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2、单独要求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向法院另行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