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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咨询时间: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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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在因为夫妻的感情破裂的时候,为了避免对双方造成更多的伤害的时候,我们应该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例如离婚手段,结束这段失败的婚姻。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那么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一般是有一定的原则的,那么夫妻财产分割,都有什么原则呢?下面法邦网为您全面解答。

彭鑫律师解答: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

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

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

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

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

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可知,夫妻财产分割一般是依据当事人意愿进行的,如果双方的意愿有很大的差别的话,一般是判给女方的财产比较多。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请即时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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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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