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能否起诉离婚?
关于女方怀孕期间能否起诉离婚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具体规定,具体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女性的特殊关怀。
这一规定具体来讲,涉及三类情形的规定: 第一,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第二,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第三,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
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