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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要告谁,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此文章帮助了264人  作者: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诉讼要告谁

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被告:

1、车辆所有人作为被告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车辆所有人作为被告。二辆机动车以上发生交通事故共同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各机动车方作为共同被告。

车辆所有人是指车辆管理机关登记的单λ和个人。

2、车辆管理人作为被告

车辆管理人是指对车辆实际支配和控制的人。包括车辆异动中δ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发生多手交易均δ过户的,为最后一次买卖关系的买受人)、受赠人、挂靠人和承包经营人。

(1)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δ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以受让人作为被告起诉。(责任法50)

(2)分期付款购车、连环购车δ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以最后受让人作为被告起诉。

(3)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作为被告起诉。

3、车辆使用人为被告。

车辆使用人是指对车辆直接使用的人。包括车辆承租人、借用人。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以机动车租赁、借用人作为被告起诉。(责任法49)

4、驾驶人作为被告。

驾驶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的,应当作为共同被告。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客作为被告。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客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

6、道·施工、养护或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7。如医院对交通事故伤者救治不及时导致伤者的损害扩大的,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

8、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或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限额范Χ内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1)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Χ内予以赔偿。目前绝大部门机动车均购买了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权利人一般可以获得交强险的赔偿。

(2)保险公司根据商业保险合同向赔偿权利人赔偿。

有的机动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保险限额向被保险人或赔偿权利人赔偿。

9、被保险人作为被告。

在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一般是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所以,在诉讼中,都应列为被告。

逃逸的当事人,如果身份无法查明的,不能作为被告。

二、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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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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