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意同乘出事故谁赔偿?
好意同乘,应当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侵权责任)。它不同于客运合同关系或拼车关系应承担的无过错责任(违约责任)。好意同乘,虽然是免费的,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法定义务。这种法律上的义务就是车辆驾驶人不得损害同乘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他可以没有义务一定要将同乘人运送至目的地,但并不意味道着他可以使同乘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但是,该不得损害同乘人的人身与财产的权利,与一般客运合同中保证乘客的人身与财产的安全是不同的:一个是有依约履行合同的义务,一个是不得损害的义务。
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后,一般按以下情况来确认责任:
1、如果是因为驾驶员的原因所致,应当由驾驶员来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责任,该侵权责任的承担当然是第三人;
3、如果是第三人和驾驶人员的混合过错共同所致,由第三人和驾驶人员共同承担。
4、如果同乘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驾驶员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注意事项有哪些?
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赔偿问题应注意的事项有:
1、保护现场,通知交警进行现场勘查。
2、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3、交通责任事故认定,自交通责任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做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做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该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5、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要注意证据的保全,保留好相关的正规发票。
6、机动车都上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以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有利于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