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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赔偿标准如何

此文章帮助了280人  作者:襄阳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决定着案件的实体审理能否进行,决定着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呢?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1年,起算点有3个:治疗结束、作完伤残鉴定、交警调解结束。当事人需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也不是所有的费用都能要求对方赔偿,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也是有着法律规定的。详情请见下文: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1年内主张权利。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以上便是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样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交通事故受害方从治疗结束之日起1年以内起诉都是可以的,所以不要等过了时效才起诉,要及时的拿身份证、医历、出院记录、发票,找个律师帮你起诉吧。

襄阳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就导致同一国家不同“户籍”的公民在残疾赔偿金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受害者的主要居住地在城镇,就可以按照城镇户口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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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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