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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此文章帮助了397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1)赔偿车辆停运损失的条件

其一,被损车辆是属于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从事非经营活动的车辆不在此列,如单位自用车、私家车等。

其二,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导致了损失。

(2)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条件

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导致车辆价值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对车辆因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二、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所谓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原来的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所谓折价赔偿,是指赔偿的损失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因此,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赔偿方式有恢复原状和折价赔偿两种。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才折价赔偿损失。具体来讲,即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首先应由事故责任人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作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如对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进行维修,对受伤的牲畜进行治疗,属于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

以上是关于“哪些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范围和赔偿方式。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索偿不单单要看到车辆的毁损、车载货物的灭失这些直接损失,也要索偿因停运和贬值造成的间接损失,而后者常常被受害者遗漏。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最好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正确估量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你争取更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就导致同一国家不同“户籍”的公民在残疾赔偿金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受害者的主要居住地在城镇,就可以按照城镇户口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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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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