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私了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车种、车号;
2、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
3、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4、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5、注意: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认定责任;
6、发生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案,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处理;
7、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处理现场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此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经济赔偿只调解1次。
二、交通事故私了有什么风险
交通事故私了将会出现很大的风险,这包括举证的困难,伤者病情的恶化,车体的损伤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事后纠纷。
由于此时交警方面已经无法对责任进行认定,双方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司法原则,这将大大增加原告方的维权难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事故损害的赔偿项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残废补助费、财产损失、残废者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实践中有相当多的受害当事人没有对后两项费用提出索赔要求,有的虽然提了,但是因不懂标准,也与实际应得相差甚远。
交通事故中常常会给受害人产生巨大的身体伤害,有些是当时就显现的伤害,有些可能在一年或更长时间才发现。
有些受害人害怕诉讼冗长的程序,选择和对方一次性了结,签订协议。一旦在今后病情加重或者后遗症爆发,受害人会处于比较无助的境地,找肇事人,肇事人拿出双方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不需要在承担赔偿责任,大量的治疗费用就只有自己掏了。而通过诉讼,则可以对于后遗症或者病情加重继续索要治疗和赔偿费用,虽然需要花费些时间,但是可以给于受害人长期保障。
上文就是“交通事故私了的程序是什么”和“交通事故私了有什么风险”的内容。记录违章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以保证其法律效力,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用手机、数码相机或者录音机拍下现场照片或者录下双方的对话,这些都是防止私了后出现纠纷的自我保护方法。如有必要,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避免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