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雨夜倒车意外撞伤丈夫
0月16日晚上9点左右,一名女子倒车时意外将自己的丈夫撞伤,女子当场吓懵,周围居民帮忙拨打120急救电话。由于男子体格较大,夜里又下着小雨,附近的居民纷纷拿出被子、雨伞帮忙遮挡,医护人员处理好伤口后,大家又帮着把人送上了救护车。受伤男子由于伤势较重,目前仍在进行手术。
女子倒车意外撞伤丈夫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事发时女子并未在道路上行车,是在倒车时意外将丈夫撞伤,也并未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只是意外事故,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