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撞翻无人救遭二次碾压
据参考消息报道,监控视频中显示,11月2日早上7点10分30秒,在沙湾区铜河路林业局附近的公路上,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的女子正在过斑马线,突然一辆摩托窜出来将该女子撞倒在地。随后,摩托车司机下车后检查了被撞倒在地白衣女子,发现该女子受伤抽搐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竟然丢下伤者骑上摩托车一溜烟跑了。
肇事摩托车司机逃离现场不到10秒钟,倒在地上的伤者遭到另一辆摩托车碾压,令人震惊的是这辆摩托车的司机发现压人以后,也是头也不回,一轰油门走了。紧随其后的一辆白色商务车在距离倒地女子极短的距离内紧急刹住了车,但车主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倒了几步从伤者一旁绕开了。直到这时才有一名路人站到伤者前面挥手示警,保护伤者。
11月4日晚上,记者电话联系了伤者家属,据了解,伤者张女士并无大碍,已经出院,但肇事的摩托车司机还没有找到。张女士的家人表示,虽然伤者无大碍,但肇事逃逸性质太恶劣,希望该司机尽早投案自首,同时希望现场目击者或知情人,拨打110向警方联系提供线索。
前车与后车分别负什么责任
出现交通事故,行人前后遭到两辆汽车伤害的,前车与后车应分别承担怎样的责任?首先,机动车在斑马线附近尤其应当注意避让行人,因前车司机没有注意避让行人,导致张女士被撞倒地,且前车司机在发生事故后有逃逸行为,没有对张女士实施救助并保护现场,是发生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此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第二辆摩托车司机没有对于路面情况尽充分的注意义务,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伤者张女士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斑马线,对于事故的发生无责任。
因此,前后两辆摩托车驾驶员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鉴于此次事故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结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应当根据各自责任比例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提醒驾驶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否则,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