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交警处理事故被撞殉职

北京晨报讯,事发当天16时50分,已连续处置四个事故现场的刘宝忠接到队里派警,离他不远的京承高速进京52公里处有交通事故,需要处理。队里让老刘回单位吃口饭,准备安排其他人出警,老刘只问了位置,便迅速赶了过去。临走前给队里打电话:“让食堂给留点饭……”据刘宝忠的同事称,事发时,刘宝忠正在给发生事故的轿车拍摄取证照片,一辆失控的车辆向着他撞来。刘宝忠被车轮卷到车下。同事将刘宝忠从车下抢救出来,他已没有意识。很快,急救车赶到现场,将他拉往医院。可是,刘宝忠还是经抢救无效殉职。得知他出事的消息,队里的同事们都流下了眼泪。负责接听电话的辅警小徐反复哭喊着:“宝忠大哥,您听我的,吃完饭再出现场,不行吗?”听闻刘宝忠殉职的消息,辖区群众更是不肯相信。值班民警称,值班电话不分时段地接连响起,电话那头却是同样的哽咽:“上个月还帮我把案子了了,这会儿人就没了。”大伙儿表示要来慰问家属,并要求送这位好警察一程。
因公殉职的相关政策
人民好交警刘宝忠不幸因公殉职,其生前同事,辖区群众都痛心不已,想必家属更是悲痛欲绝,对因公牺牲的人员家属的抚恤,按照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而因公殉职的抚恤,则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伤死亡政策执行,具体是人事部、财政部人薪发[1994]48号《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其中关于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规定如下: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
另外:可获得因公牺牲的抚恤金、丧葬费等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因公殉职应该按照国家公务员的工亡待遇,以及家庭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可以向交通事故对方责任人请求请求依法赔偿,即如果诉讼得当,可以得到双项赔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如果认定为工伤,还应当领到供养家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