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交通事故资讯  >  实习期开上高速 交通法规如何规定

实习期开上高速 交通法规如何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1094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实习期开上高速

近日一起实习期开上高速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开州收费站执法检查时,一位新手女司机竟以“高速路更好开”为由,在实习期开车上高速。

当天上午,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收费站出口方向一辆长安小货车停在路边,迟迟没有驶离出收费通道,这引起了执法队员的注意。

“是车辆发生故障了,还是通行卡找不到了?”五分钟后,执法人员走向小货车,询问该女司机情况,并检查其相关证件。执法人员才明白,原来驾驶员李某初次领取驾驶证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属于实习期内上高速,而副驾驶位也没有坐着三年以上驾龄的老司机。

“我也知道实习期内不能上高速,但我觉得高速公路各行其道,中间又有隔离护栏,比普通公路更好开!”驾驶员李某向执法人员交代。

执法人员提醒,高速公路行车因速度较快,驾驶员视线范围变窄,如果方向盘拿捏不准、不能及时发现处置行车突发情况,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最后,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李某实习期内独自上高速、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400元罚款。

交通法规如何规定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投案不如逃跑”、“撞伤不如撞死”是交通肇事两大潜规则,其实这是对我国现行法律的一种曲解。犯案后逃逸以及故意撞死人都是我国刑法上对交通肇事的加重情节,也许本来只是拘役的,结果却要多判几年。因此,在出交通事故之后,要积极采取挽救措施,或许能避免不必要的罪责。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交通事故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交通事故资讯相关文书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每日为您提供交通法扣分规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交通违章罚款等最热交通事故资讯,帮助您快速了解交通事故知识,解决交通事故难题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