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司机高速逆行
驾驶员毛某与副驾驶覃某为情侣关系,两人当天从兴山县准备返回宜昌市。由于覃某喝了酒,遂要求女友毛某驾车。
因毛某对高速公路较为陌生,在上高速时走错了方向,本应往武汉方向行驶的,结果往重庆方向驶去了。本来毛某准备继续往前走,到就近收费站下站后调头再往宜昌方向走,但此时覃某却极力怂恿毛某直接原地调头下站。
一开始,毛某持拒绝态度,但拗不过男友,最后“无奈”直接原地调头,谁知这一调头直接就在高速上逆行了十公里……直到行驶至峡口隧道才在车少时找准机会调头,又顺向往兴山收费站驶去(兴山收费站为1217KM处,峡口隧道为1207KM处,逆行距离刚好十公里)。
民警通过行车记录仪中两人的对话发现,毛某对于高速逆行的违法行为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和害怕,在其逆行的二十分钟路途中,两人一路都在争吵,毛某向男友大呼:“都是你害了我,后悔死了,我现在很害怕,这不是扣不扣分的问题,这是生命安全的问题”。
二、高速逆行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正如毛某所说“这不是扣不扣分的问题,这是生命安全的问题”,高速上车辆行驶速度本来就快,而且谁也不会想到会有车辆违规逆行驶来,这是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而由于车速快,高速上交通事故的死亡几率也高于普通路面。因此,对于高速逆行的行为,必须严厉禁止,并接受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