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间接损失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有二种,一是直接损失全赔;二是间接损失,概念是指由交通事故间接引起的损失,如车辆损环而影响营业收入、人员受伤后不能履行合同等引起的损失等,对间接损失,有的要赔,有的则不赔,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要赔误工费,死亡补偿等。
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按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注意事项
1、观念要更新:由于以前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获得赔偿,是交警的职责;现在交警已经没有这个职权和职责,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2、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独立完成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等人员帮助;
3、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自2004年5月1日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要求对方赔偿时应当首先要求对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自己的损害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在超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数额时对超出的部分才能按照事故中的过错责任比例来承担;
4、如果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那首先要注意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法院以及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数额。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简而言之,就是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比受诉法院所在地更高的,可按更高的标准计算,这时候,你要做的就是将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提交给给法院并要求赔偿义务人按照自己提供的数据对自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