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买车人都要投保,投保必然要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时候,大家也都知道这是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赔偿责任投保的保险,但是,第三者是针对第一者而言的,那么这个第一者、第二者究竟是谁?或者我们可以换个角度考虑,到底第三者是指谁呢?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几乎所有保险条款中也前后矛盾,很多从业人员也都是一头雾水。
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然而,又对第三者的概念下了定义:“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
按照这里面的逻辑,如果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他在驾驶汽车的时候发现故障,停下来钻到车底下修,结果车辆滑动,把驾驶员的腿碾断了,这种情形下,驾驶员就是“保险车辆下”的人员,请问属不属于第三者呢?或者,保险车辆违章把别人的车辆撞坏,别人的车辆和人身遭到损坏,请问这种情形下,别人并非在“保险车辆下”,能不能算第三者呢?可见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产品的时候缺乏严谨性,很容易出现纠纷和麻烦。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应该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但是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除却这些人以外的他人,都被视为第三者。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如果也不是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员,那么投保人也属于第三者范畴之内。
然而,在一些保险险种里面,将某些第三者受到保险车辆事故损害造成的损失,作为了除外责任对待。即便这些受害人是第三者,即便受到交通事故的损害,即便被保险人应该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这部分的保险赔偿责任。例如,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何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二、交通事故第三方不赔偿怎么办
如果您的车由于第三方的责任发生碰撞、倾覆情况,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先确认责任。然后,您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您应向人民法院提诉讼。经人民法院立案后,书面请求保险公司先赔偿的,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人民法院的立案证明,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
您还必须签具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如果您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