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急求中心”、“火灾报警”的全国统一呼叫电话号码分别为“122”、“120”、“119”。当事人需得到对方明确答复方能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通报联系情况、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三)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四)抢救伤者或财物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及被害者的钱财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访抢。在有可能发生大火、爆炸的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能引起火警的隐患。事故现场禁止吸烟,以防引燃泄漏的燃油。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危险性液体、气体发生泄漏,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六)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交通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听候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二、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有什么用?
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点意义:
(一)进一步解决道路堵塞,不断适应首都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
交通事故是造成道路堵塞的重要原因之;,而且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车辆相互刮蹭、追撞前车等仅造成车物损失的事故占很大比例,特别是在城区,及各主干道上,此类事故比例高达80%以上,这就要求对这些交通事故必须进行快速处理。
(二)进一步在事故处理领域推行警务公开的需要。
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不仅是一项改革,而且是一项重要警务公开措施,是我局执法公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群众所关注的责任认定依据和规则向社会公开,具体列出了造成交通事故的36种行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使事故当事人对照自身的违章行为,便可对自身所负事故责任一目了然,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事故处理的透明度,体现了事故处理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确保交通管理执法活动高效快捷和方便群众的需要。
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从接警、处理现场、认定事故责任,到处罚责任者、损害赔偿调解,都可以当场完成,简化了处理事故的各种繁琐手续,节省了当事人的精力和时间,方便了人民群众,使事故当事人不必再象过去那样三番五次地到交通队处理事故,而是可以当场结案或凭交通民警出具的文书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