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 精神损失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如精神上的悲伤、失望、忧虑等。精神损害通常由侵犯人身权而造成,但也不排除因侵犯财产权而引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交通事故受伤,起诉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法律实务中,在交通事故中只有评伤残才能被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一个伤残等级不超过5千元。
二、交通事故植物人精神损害怎么赔
从伤情等级划分来看,植物人是最重的一种。精神损害赔偿系对精神痛苦的抚慰性、填补性,精神赔偿对痛苦没有感知的植物人似乎不和逻辑。对痛苦无感受能力之人予以抚慰金救济如同精神损害以金钱为赔偿方法一样,逻辑上并不妥当,但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对于正义的追求并不必然遵循严密的逻辑法则。我们就不能以受害人无法感受痛苦而否定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我们更不能拘泥于某些含糊不清的概念而忘记侵权行为法制裁不法行为和补救无辜受害人的职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
所以,对于交通事故中,导致植物人的,应按照植物人所属伤残等级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