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
1、无需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
2、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
3、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
4、重大复杂的事故,73天内作出;如果有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98天内作出。
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是好?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