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现在交警部门查醉酒驾车的行为查得挺多的,而且之前不是还将醉驾入刑了嘛,我就来向律师咨询一下,在我国这个醉酒驾车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有醉酒驾车的行为我还能申领驾驶证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醉酒驾车的判断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
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行为不得申领驾驶证: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醉酒驾车或饮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
醉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驾驶证未满10年的。
此外,未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发生上述酒驾行为,与有驾驶证发生上述行为的驾驶员一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来电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