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在公路上被车撞了,现在用了很多的钱,可是要得到赔偿,得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我们队这方面的知识一点不懂,能不能给介绍一下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问题。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
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